相信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于孕婦出現了早產這個癥狀的時候,人們并不是特別的陌生了,要知道早產會給她們帶來極大的痛苦,那么關于早產的診斷原則是什么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它的相關內容吧:
診斷依據:
1.妊娠在滿28周至不滿37周之內出現與足月產相似的臨床表現。 2.宮頸管變短,消失及宮口擴張。若宮口〉4cm或胎膜已破則早產不可避免。 3.超聲波檢查示胎兒未成熟。
治療原則:
1.臥床休息。 2.胎兒存活,胎膜未破,宮口擴張〈4cm者給予藥物抑制宮縮。 3.胎膜已破者應盡量提高圍產兒的存活率,同時給予抗生素防感染。
用藥原則:
1.對宮縮不規則者以口服舒喘靈為主,后者慎用。 2.胎兒珍貴或癥狀明顯者則靜脈用藥為主,口服藥物及其他支援療法為輔。
輔助檢查:
1.對首次發生早產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既往有過流產、早產者或疑子宮有病變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以上就是關于早產的診斷原則是什么這個問題的一些相關內容的介紹,希望能夠給有所需要的朋友們帶來一些有用的幫助,要知道在我們的生活中孕婦的身體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的保護好他們,不讓疾病困擾著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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