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胃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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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煙臺毓璜頂醫院 許英 副主任醫師

洗胃的注意事項多種,具體如下:
1、注意了解患者中毒情況,如患者中度的時間、途徑、毒物種類、性質、量等,來院前是否嘔吐,洗胃需爭取時間,迅速準備物品,立即實施洗胃術;
2、如為強腐蝕性毒物,洗胃會造成一定損害,插管時可能引起穿孔,一般不宜進行洗胃。且當大量液體進入時,極易造成胃穿孔、撕裂。昏迷患者插管易導致吸入性肺炎,洗胃應慎重。洗胃時必須去枕平臥,頭偏向一側,防止誤吸引起窒息;
3、凡呼吸停止,心臟停搏患者應先行心肺復蘇,再行洗胃術。洗胃前檢查生命體征,如缺氧或呼吸道分泌過多,應先吸取痰液,保持呼吸道通暢,再行洗胃術;
4、灌洗液的溫度為25℃-38℃,不可過高或過低,每次灌洗量大約在300-500ml為宜;
5、胃內置入導管,洗胃時向胃內置入導管應輕柔、敏捷、熟練,切勿損傷食管黏膜或誤吸入氣管;
6、選擇合適洗胃液,當中毒物質不明時,洗胃溶液可選用溫開水或生理鹽水,待毒物性質明確后,采用對抗劑洗胃;
7、首次灌洗后抽出液,應留取標本進行有關化驗,鑒定毒物品種,便于指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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