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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結核手術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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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重慶三博長安醫院 遇呈祥 副主任醫師

當患者診斷為脊柱結核的時候,我們什么時候給他進行手術?還有就是為什么要手術?手術的指征有哪些?第一,脊柱結核的病人,當出現大量的骨質破壞,造成脊柱不穩的時候;第二,當脊柱的結構受到破壞以后,脊柱形成后凸畸形,脊髓神經受到壓迫,出現神經癥狀;第三,出現大量的死骨,然后形成較多的膿腫,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都會采取手術治療;第四,非手術治療沒有效果,包括耐藥等情況存在的時候,我們會采取手術治療;第五,還有手術時機,一般我們會在規范抗結核治療2-4周以后,體內結核病菌趨向于穩定的時候,得到控制了,我們才進行手術治療;第六,當結核病人合并有糖尿病、心臟病等一些基礎疾病的時候,這種病人在基礎疾病控制良好的狀態下;第七,脊柱結核病人,當局部的炎癥消失,膿腫逐漸變稀薄,這個竇道分泌引流液變少,這些情況穩定之后;第八,體內的炎癥因子,包括C-反應蛋白、紅細胞沉降率這些逐漸下降的情況下,達到我們手術指標的時候才給他進行手術治療,否則一旦出現這個,手術以后,會造成手術后的一些并發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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