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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后至少需要做多少次超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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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三亞市婦幼保健院 覃英梅 主治醫師

懷孕以后常規需要做五次超聲檢查,分別為早孕階段檢查、早期篩查、中期篩查、晚期篩查以及36周后的常規檢查。早孕階段的檢查是在11周以前,早期篩查是在11周-13周+6天,中期篩查一般是在22周-26周,晚期篩查是在28周-32周。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增加檢查的次數,比如羊水過少或者是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者發現異常原指標需要追蹤,都可以增加檢查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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