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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腳踝骨折手術后多久能走路

        參與醫生

        中日友好醫院 高福強 副主任醫師
        腳踝骨折術后,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下地行走時間,具體如下:1、簡易手術:踝關節骨折如果行復位內固定手術,手術并不復雜,通常鼓勵患者扶雙拐,在術后第2天下地,但不能負重。通常負重的時間,在術后4周或者6周左右,應根據醫囑,選擇具體患肢足踝負重的時間;2、疑難手術:如果手術較為復雜,為粉碎性骨折,伴有踝關節脫位、韌帶損傷,下地行走的時間可能較晚。可能術后2周才能行走,但亦不應負重。因為負重可影響骨折的愈合,影響患者的康復,從而影響治療效果。故具體下地行走和負重的時間,應結合骨折類型和手術方式,還有考慮醫療囑托來決定。如果經過復查,X線檢查顯示骨折愈合良好,醫生會給予康復治療方案,鼓勵患者放拐。通常徹底康復后,可以自行行走的時間,通常在術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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