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機看

        分享

        吡嗪酰胺停用標準

        參與醫生

        湖南省胸科醫院 黃移生 主任醫師
        吡嗪酰胺是抗結核藥物中的重要藥物,抗結核治療常常用到吡嗪酰胺,其停藥標準要根據化療方案來定。初治病人一般強化期2個月結束可以停用,復治病人3個月強化期結束可以停用。多種藥物耐藥的病人需要全程使用吡嗪酰胺,待痊愈后再停止使用。 吡嗪酰胺可發生以下幾方面不良反應: 1、肝損傷; 2、繼發性痛風; 3、胃腸道反應和過敏反應。 如果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如嚴重肝損傷、嚴重過敏反應或嚴重胃腸道反應等,需要及時停用。
        相關視頻
        主站蜘蛛池模板: 彭泽县| 河津市| 海伦市| 宝兴县| 永泰县| 旅游| 延津县| 涪陵区| 页游| 灵丘县| 柘荣县| 华安县| 临武县| 新化县| 连州市| 绍兴市| 大同县| 安义县| 手游| 杭州市| 娱乐| 博乐市| 沂水县| 青田县| 仲巴县| 南昌市| 贵阳市| 泰顺县| 库车县| 长兴县| 茌平县| 荣昌县| 石柱| 富裕县| 抚州市| 望城县| 临桂县| 渝中区| 化隆| 社会|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