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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孕婦可以不做糖篩

        參與醫生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魏俊 副主任醫師
        現在的觀念認為所有的孕婦都應該做糖尿病的篩查,只有在懷孕前就已經被確診為糖尿病的孕婦,在懷孕期間可以不做糖尿病的篩查,除此之外,其他的孕婦在孕期如果有條件,都推薦做糖尿病的篩查,又稱為糖耐量試驗。該試驗建議選擇在孕24-28周之間進行,喝掉75g的糖水,在喝糖水后一小時、兩小時以及喝糖水前,檢查血液內葡萄糖的水平,如果其中任何時間超過相應的值,都要診斷為糖尿病。在喝糖水期間,要求基本上是靜坐,不要過多走動,以保持試驗結果的準確性。 如果以前懷過孕或者家里有糖尿病遺傳的高危因素,依然建議在懷孕24-28周之間進行檢測,除非在早孕期間已做過空腹血糖的測試,血糖水平超過7mmol/L時,基本上已經診斷為孕前糖尿病,這種情況下可以不再檢測,但大部分人要做糖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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