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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病綜合征復發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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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彭濤 副主任醫師

腎病綜合征復發了的處理方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腎病綜合征如果發生復發,分為部分復發和全部復發,主要處理方法如下:1、部分復發:所謂的部分復發就是腎病綜合征經過治療好轉以后,乃至治愈以后,尿蛋白在某些情況下出現加重,這種加重并沒有達到初始治療以前的情況。這時的治療不能按照初始治療方案來進行全部應用,例如初始治療時可能應用足量激素,這種部分復發以后需要采用半量激素或者1/3量激素來進行治療,絕大多數經過積極地治療以后,可以得到明顯的好轉;2、全部復發:如果是完全的復發,即復發以后的臨床表現和初始治療以前的臨床表現完全一樣,甚至反而加重,達到腎病綜合征的水平,蛋白尿>3.5g/24h,出現嚴重的水腫、低白蛋白血癥,這時的治療有可能要和初始治療的劑量一樣,采用足量激素以及其他的治療方案。腎病綜合征復發一次加重一次,所以每次復發都比初始治療時效果可能差一些。因為每次復發都可能造成腎臟的損害,這種腎臟損害有可能出現不可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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