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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30多天可以藥物流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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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院 趙曉東 主任醫師

懷孕30多天,如果B超證實為宮內孕,通常可以進行藥物流產。藥物流產是孕早期終止妊娠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他方式為人工流產。藥物流產具有明確的適應證,通常建議停經≤49天內,如果超過該范圍,孕婦孕囊過大容易導致藥流失敗率較高,此時便不建議進行藥物流產,只能進行人工流產。停經≤49天內的孕婦,既可以藥物流產,也可以人工流產,各有利弊,需要孕婦自行選擇。孕婦在進行藥物流產前,如果未進行B超檢查證實為宮內孕,便不可進行藥物流產。如果耽誤宮外孕等因素,可能會造成孕婦的生命風險。通常藥物流產第1天,孕婦需服用米非司酮,該藥物屬于孕激素拮抗劑,可以使胚胎松動。藥物流產第3天,孕婦需服用米索前列醇,該藥物屬于宮縮劑,可以將松動的孕囊排出體外。藥流成功率通常為90%左右,有10%左右的失敗率。藥流后2周患者需常規復查B超,以判斷是否存在宮腔殘留,如果存在較多宮腔殘留,提示藥流失敗,則需手術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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