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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過預產期多久需要催生

        參與醫(yī)生

        北京醫(yī)院 毛瀅 副主任醫(yī)師
        在沒有任何妊娠合并癥和并發(fā)癥的前提下,在預產期超過1周,即41周的時候開始進行人工催產和引產。40周是預估預產期,但并非絕對,部分孕婦在預產期前1-2周就會自然發(fā)動分娩,而部分孕婦在預產期過后仍然沒有自然發(fā)動分娩。當妊娠42周時胎盤功能會逐漸老化,容易出現過期妊娠導致的一系列并發(fā)癥,包括胎死宮內、羊水過少等,所以建議41周就要開始進行催引產,在妊娠42周前結束分娩,對孩子和大人相對較安全。如果孕婦有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腎臟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況下,則無法待到預產期過1周再催引產,需要根據具體病情以及血糖、血壓控制情況決定分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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