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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療結束后1個月必須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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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鄧立力 主任醫師

在臨床上通常并不是放療結束1個月后必須進行復查,放療之后復查的時間可能是放療結束后的1個月,也可能是放療解術之后2個月左右的時間,是根據病人的病情來進行復查。放療是治療多種癌癥的重要手段,可以控制癌癥局部病灶的發展,包括原發性癌癥病灶和轉移性的癌癥病灶,都可以在放療之后獲得縮小和控制。放療可以放療2-3次或者是放療25-35次之多,不同的放療在結束之后復查時間不一樣。一般腦腫瘤的病人在接受頭部拔刀放療之后,通常建議病人在放療后1個月左右進行復查。而如果是肺癌采用三維適形放療,放療結束之后通常在2個月左右建議病人復查。如果是乳腺癌病人,在手術之后進行術后輔助放療,可能在放療之后的3個月左右進行復查即可。所以在放療結束之后究竟什么時間進行復查,要根據病人的病情來進行判斷,并沒有統一的要求,病人只要遵醫囑到醫院復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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