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孕檢的檢查項目一般包括:
1. 血常規、尿常規、血型、肝腎功能、血糖、傳染病(乙肝、梅毒、艾滋)檢查,以及甲功檢查、心電圖檢查。
2. 在孕11~14周之間,要進行NT檢查、無創DNA檢查。
3. 根據不同的孕周,還需要進行不同的孕期檢查。例如在20~24周需要進行超聲大排畸檢查,在24~28周進行OGTT試驗,檢測患者是否有糖尿病。
4. 在33~36周之間進行B族鏈球菌篩查,還需要定期進行胎兒胎盤、羊水的超聲檢查等。
5. 血壓、體重以及心率檢查,還有患者宮高、腹圍的測定等也是常規檢查項目。
6. 其他可能包括特殊的感染檢查(如TORCH),以及時發現并避免不良后果。
以上就是初次產檢的項目,具體項目需要根據醫生的建議和當地的醫療條件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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