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需要做的檢查項目包括:
1. 全面的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血生化指標的檢測,如肝功能、腎功能、血脂、電解質等。
2. 甲狀腺功能檢查:檢測激素水平以及生化指標,以了解孕婦的身體基礎狀況,是否有甲狀腺疾病,是否有肝功能和腎功能的異常,以及是否有妊娠前以及妊娠早期出現貧血的現象。
3. 尿常規檢查:了解尿常規中是否有蛋白,也就是腎臟是否有異常。
4. 超聲檢查:在妊娠早期要常規進行幾次超聲檢查,初次超聲檢查的目的主要是要了解胚胎在宮內生長發育的情況,是否宮內妊娠,排除宮外孕,同時是否有胎心搏動。在妊娠12周左右的超聲檢查,則是要測量NT,了解胎兒是否有染色體異常發生的風險。在懷孕22-23周以及27-28周,要進行胎兒各個器官系統的大畸形篩查。
5. 唐氏綜合征的檢查:在妊娠16-18周,對于35歲年齡以下的女性,要進行唐氏綜合征的篩查,了解胎兒是否有染色體異常的發生風險。
6. 心電圖:這項檢查在每次產檢時都需要重復進行,特別是對于有心臟病史的女性來說更是必要。
具體的檢查項目還可能會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和醫生的建議有所不同,建議咨詢專業醫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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