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手足口病的診療指南包括以下步驟:
1. 流行季節,當地托幼機構及四周人群有手足口病流行,發病前與手足口病患兒有直接或間接接觸史。
2. 臨床表現:普通病例,急性起病,發熱,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皰疹,手、足和臀部出現斑丘疹、皰疹,皰疹周圍可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 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癥狀。部分病例僅表現為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預后良好。重癥病例,少數病例(尤其是小于3歲者)可出現腦膜炎、腦炎、腦脊髓炎、肺水腫、循環障礙等,病情兇險,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遺癥。
3. 鑒別診斷:小兒手足口病一般病例需與兒童出疹性疾病,如丘疹性蕁麻疹、沙土皮疹、水痘、不典型麻疹、幼兒急疹、帶狀皰疹、風疹以及川崎病等鑒別;CV-A6或CV-A10所致大皰性皮疹需與水痘鑒別;口周消滅皮疹時需與單純皰疹鑒別。可依據病原學檢查和血清學檢查進展鑒別。
4. 確診病例:在臨床診斷病例根底上,具有以下之一者即可確診。腸道病毒〔CV-A16、EV-A71等〕特異性核酸檢查陽性;分別出腸道病毒,并鑒定為CV-A16、EV-A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急性期血清相關病毒IgM抗體陽性;恢復期血清相關腸道病毒的中和抗體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上升。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小兒出現上述癥狀,請及時咨詢醫生以獲取準確診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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