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婷是一種口服緊急避孕藥,適用于同房后72小時內的女性以防止意外懷孕。40歲以上婦女禁止服用毓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 40歲以上女性的卵巢功能有下降趨勢,這意味著她們排卵的可能性降低,從而降低了受孕可能性。
2. 40歲以上的女性往往處于心血管疾病的高發年齡,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容易受到內源性或外源性因素的影響,導致心血管疾病的發生或惡化。
3. 毓婷含有大劑量的孕激素,可能會影響卵巢的內分泌功能,引起月經失調甚至閉經。
4. 孕激素可能會影響脂質代謝,從而增加心血管疾病以及血栓性疾病的發生幾率。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40歲以上婦女禁止服用毓婷。另外,如果女性在服用毓婷后出現嘔吐、腹瀉、頭暈等癥狀,應立即停止服藥并咨詢醫生。同時,服用毓婷并不能代替常規避孕方法,仍然需要采取其他措施來避免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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