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
正常呼吸功能的維持主要依靠有節律的呼吸運動、呼吸道通暢、心肺血液循環和肺泡氣體交換功能的完整。任何環節發生障礙,都可引起呼吸功能失常。引起呼吸功能失常的病因主要有:
1、呼吸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炎性疾病或外傷,如老年慢性支氣管炎、肺部嚴重感染,燒傷或重度胸部外傷等,由于氣管、支氣管黏膜腫脹,分泌物增多,影響肺泡氣體交換,有時還兼有咳嗽功能減弱,導致下呼吸道分泌物潴留,引起呼吸困難、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積。
2、循環系統疾病:風濕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急性左心衰等心力衰竭時,肺微循環障礙,產生肺水腫、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氣體交換受阻。
3、神經系統疾病:腦炎、腦水腫、腦血管意外、嚴重腦外傷、脊髓灰質炎、吉蘭-巴雷綜合征、中毒、昏迷等,呼吸中樞受影響而致呼吸功能失常、吞咽功能及咳嗽反射減弱或消失;破傷風產生的呼吸肌痙攣,發生下呼吸道分泌物潴留或誤吸,可妨礙呼吸致呼吸功能失常。
參考資料:[1]孫虹,張羅.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第9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