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外傷引起的癲癇治療

        8個月

               2005-08-25 18:54      瀏覽10996次
          病情描述:
          我父59歲,腦外傷(腦挫傷,沒有開顱)引起癲癇,于傷后8個月發作,治療后又7個月第二次發作。現服用馬可西平片治療癲癇(第一次發作未服用此類藥物)。但該藥對肝臟損害較大,請問能否同時服用護肝類藥物? 第一次問題補充:04年6月1日受傷入院診斷是顱內出血,住院治療后腦內出血止住,血塊吸收較好。現CT掃描還有很小的陰影。一個月后出院。05年3月15日第一次發作,診斷腦梗塞。出院后未 服用抗癲癇藥。10月31日再次發作,入院一天。病人不發病時狀態很好,基本與常人無異。現服用卡馬西平片。請問:該藥是否能長期服用?謝謝。
          因不能面診,醫生的建議僅供參考
          首先得明確癲癇與腦軟化灶的關系。可以做pet,功能mri,腦電圖等明確診斷,如癲癇與腦軟化灶關系確定,可以考慮以下方法:1:保守治療(因為發作頻率不高),2:手術治療,切除疤痕 我個人認為:發作頻率不高,(不知道發作類型),可保守治療,在癲癇這一塊,楊天明教授(東南大學醫學院附屬中大醫院),譚啟富教授(南京軍區總院)應該可以。

          尹忠誠

          主任醫師 已幫助 698692
          2005-08-2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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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17)

          因不能面診,醫生的建議僅供參考
          首先應該確定是否引起腦部血腫等,如果有應該先對病因進行積極治療。

          李偉

          主任醫師 已幫助 698203
          2005-08-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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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1)

          因不能面診,醫生的建議僅供參考
          EP 發作間隙期的藥物治療原則 按發作類型選擇藥物:明確EP 的診斷與分型和熟悉抗EP 藥物的抗EP 譜是正確選藥的基礎。一般認為:大發作,局限 性發作選用卡馬西平(cobamazepine),苯妥因(phenytion), 丙戊酸鈉(sodium,valproate),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 撲米酮(primidone)。肌陣攣性發作選用氯硝西泮(氯硝安定) (clonazepam),丙戊酸鈉,撲米酮。精神運動性發作選用卡 馬西平,丙戊酸鈉和苯妥因。小發作選用乙琥胺,丙戊酸鈉, 三甲雙酮和氯硝安定。應該注意的是苯妥因可能加重小發作, 乙琥胺,三甲雙酮和氯硝安定可能加重大發作。丙戊酸鈉具有 廣譜抗EP 作用,尤其兒童良性EP 應列為首選藥物,但對部分 性發作丙戊酸鈉具有廣譜抗EP 作用,尤其兒童良性EP 應列為 首選藥物,但對部分性發作丙戊酸鈉療效稍差。由于苯巴比妥 具有鎮靜作用并且影響智能,有作者認為它對兒童的不良影響 比EP 發作更嚴重,故除非必需,否則不提倡作為常規應用。 苯二氮卓類藥物容易降低覺醒程度,故除肌陣攣性發作可以首 選外,僅作為短期內的輔助用藥,兒童更應該慎用。卡馬西平 與丙戊酸鈉對于強直一陣攣性發作療效良好,前者對精神運動 性發作效果更佳。 早期治療:對僅有一次發作,EEG 正常者,可以暫時不 用藥,注意觀察。對于一年內有二次以上發作或僅有一次發作, 但EEG 有癇樣放電,既往有高熱,驚厥史或有EP 發作家族史 的病人,應早期用藥治療。2.3 盡量單藥治療:藥物在體內吸收,轉運與分解代謝過程 中,可能互相影響。血藥濃度監測表明:多種抗EP 藥物聯合 應用時,相互之間易產生復雜的作用,可能升高或降低某種藥 物濃度,影響療效,甚至引起或加重不良反應。故有作者認為 抗EP 藥物的相互作用是治療過程中療效下降或產生毒性反應 的主要因素。藥物在體內互相影響的機制,有肝酶誘導作用, 肝酶抑制作用、肝酶競爭性抑制作用和競爭血漿蛋白結合點 等。因此熟悉不同抗EP 藥物相互配伍后出現的血藥濃度變化 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主張盡量單藥治療,根據發作類型選擇1 種合適的藥 物。如75%部分性發作病人使用卡馬西平或苯妥英單一藥物治 療,即可得到適當的控制。60%~70%的病人在接受第一種藥物 治療時,即可比較滿意控制發作,當第一種藥物治療無效時, 55%的病人可以換用第2 種藥物單一治療獲得成功。有研究顯 示,70%~80%的病人經過10 個月單一藥物治療可得到適當的 控制,40%的病人發作完全停止,治療6 個月是仍可逐漸緩解。 用藥劑量個體化:一般按照體重計算抗EP 藥物劑量。兒 童劑量常常大于成年人。抗EP 藥物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在 開始階段可以半量或1/3 量使用一周,如無特殊反應則逐漸增 量至控制發作又不出現不良反應為宜,這樣可減少或避免發生 不良反應。應注意不同抗EP 藥物的T1/2,一般在給予有效劑 量后大約5~7 個T 1/2,即可達到穩態血藥濃度。抗EP 藥物 耐受性個體差異較大。故劑量應因人而異。有條件是應定期測 血藥濃度,注意部分病人血藥濃度雖然低于有效濃度,但發作 已被控制,就不必強行加量;反之,有的病人需要高劑量及高 濃度才能控制發作。此時只要無不良反應,也不必減量。因此 應該依血藥濃度并結合臨床情況來調整藥物劑量。常用抗EP 藥物的維持的劑量:卡馬西平0.4~1.2g(10~30mg/kg),苯妥 英0.2~0.3(3~8mg/kg),苯巴比妥0.06~0.18(2~6mg/kg), 丙戊酸鈉0.6~1.5(10~30mg/kg),撲米酮0.5~1.5(20~ 40mg/kg),氯硝西泮3~6mg(0.032~0.3mg/kg)。括號內為兒 童劑量。 換藥與停藥要慎重:在常規治療劑量下,病人出現不能耐 受的不良反應,或在其血藥濃度已經達到有效治療范圍高限, 仍然無效或療效不佳時,可考慮換藥或聯合用藥。換藥時切忌 驟然停用原藥,需在加用的藥物達到穩態血藥濃度后,再遞減 原藥,原藥逐步減量至停藥至少需10~15 天,不宜一增一減 同時進行。若系病人對某種抗EP 藥物發生過敏或發生造血系 統障礙,則應立即停藥。此時可使用地西泮(安定diazepam) 作為撤換期的替代藥物,以免因原藥血濃度急劇下降,導致EP 發作次數增加。 當EP 發作完全控制后2~4 年不發作,EEG 正常者,可考 慮逐步停藥。停藥過程中應為先逐步減量。并定期(六個月左 右)復查EEG。若臨床仍無發作,EEG 始終正常,則可繼續減 量,直至完全停藥。這一過程一般需一年左右,即每1~2 個 月減少劑量1/12,停藥后又復發者,應立即重新給藥治療。 注意不良反應:注意可能發生各種急性或慢性毒性反應: (1)與劑量有關的反應:常見的是神經系統(NS)與消化系 統癥狀,如:惡心,嘔吐,納差,頭暈,嗜睡,眼球震顫,共 濟失調,意識障礙。EP 發作加重或肝功能損害,常與藥物劑量 較大,加量過快或過量中毒有關,適當調整劑量即可緩解。(2) 與個體特異質有關的反應:如皮疹,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 偶見再生障礙性貧血,剝脫性皮炎和肝中毒等,這類反應與藥 物劑量無關,難以預測,嚴重者可導致死亡,故一旦發生應立 即停藥。(3)致畸作用:常見的畸形是唇裂,腭裂,腦脊膜膨 出,脊柱裂,精神發育不全,心臟和骨髓畸形等。

          李勁松

          主任醫師 已幫助 696962
          2005-08-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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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16)

          因不能面診,醫生的建議僅供參考
          你好,馬西平片副作用: (1)常見的副作用有頭暈、嗜睡、乏力、惡心、嘔吐、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甚至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和中毒性肝炎等,故在治療開始(尤其是第一個月內)應定期檢查血象。 (2)偶見過敏反應,據報道有2例患者曾發生嚴重過敏反應,1例為大皰性表皮壞死性松解型藥疹,另1例為重型多形性紅斑型藥疹。需立即停藥,并積極進行抗過敏治療。 (3)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 (4)大劑量時可引起房室傳導阻滯,應控制劑量。 (5)心、肝、腎功能不全者及初孕婦、授乳婦女忌用,青光眼、心血管嚴重疾患及老年患者慎用。 (6)長期應用定期檢查血象、肝功能及尿常規。

          王營

          主任醫師 已幫助 698550
          2005-08-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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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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