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慢性盆腔炎的“治愈”標準,參考一些教材或專業書籍,幾乎均沒有提及,第六版和第七版《婦產科學》包括8年制和7年制教材,甚至將“慢性盆腔炎”的診斷取消,歸為“急性盆腔炎的后遺癥”,但意思相近。為了表達對取消“慢性盆腔炎”診斷的不同意見,筆者曾于去年,在本網頁提出9條反對取消“慢性盆腔炎”的理由,具體參見(關于最新版本大學教材《婦產科學》取消慢性盆腔炎診斷的疑惑―兼與薛風霞老師的商榷)一文。深圳市福田人民醫院婦產科張榮生
昨天有一位老病友,提問有關慢性盆腔炎的治愈標準,筆者就將此作為本文的標題,結合本人掌握的有關知識及臨床實踐,從臨床角度作一簡略回答如下,供參考。 慢性盆腔炎治愈基本標準:
一般而言,子宮,附件及盆腔結締組織的壓痛基本消失,增粗的輸卵管變細,增厚的附件變薄;還有,相應的自覺癥狀明顯減輕或消失。同時,在沒有性生活或感冒的情況下,1-3月沒有在出現以前盆腔炎的癥狀。
必要時,復查有關致病菌及B超(盆腔積液吸收情況等)
關鍵詞:慢性盆腔炎 治愈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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