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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癥的診斷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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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曲姍 副主任醫師

抑郁癥的診斷標準分為四個方面,分別是癥狀學、病程標準、嚴重程度的標準、排除的標準,具體如下:1、癥狀學:核心癥狀包括情緒低落、興趣減退,以及精力、體力不足。附加癥狀包括注意力、自我評價下降、自罪或沒有價值感,感覺未來和前途黯淡無光、有自殺觀念和想法,以及睡眠障礙、食欲障礙。若附加癥狀內符合2條,核心癥狀符合2條,則符合最基本的輕度抑郁。若核心的癥狀符合3條,且附加癥狀有4條,則達到重度抑郁的程度;2、病程標準:病程至少要持續2周;3、嚴重程度:生活、職業、社會功能受到影響,則判斷為嚴重程度符合抑郁癥的診斷標準;4、排除的標準:抑郁癥要排除躁狂發作,若為躁狂則歸為雙相情感障礙,病情發展史上沒有躁狂病史,則可判斷為抑郁癥。若不是因為精神活性物質,或腦的器官性病變導致,則可排除器質性病變與精神活性物質所致,可判定為抑郁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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