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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結核的治療周期

        參與醫生

        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 屈滿英 主任醫師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推薦指南及國內肺結核診斷與治療指南推薦,一旦診斷為肺結核,最短療程6個月。肺結核初治患者,治療周期6-9個月。肺結核痰菌陽性患者復治周期6-10個月。肺結核耐藥患者,甚至廣泛耐藥患者,需要根據痰結核菌藥敏試驗,采用敏感抗結核藥物治療,治療周期20個月,甚至更長。 臨床上并不是每個肺結核患者的治療周期均相同,需根據是否合并糖尿病、艾滋病、肝炎來確定具體治療周期。肺結核合并糖尿病患者,治療周期需要1-1.5年,甚至更長時間。肺結核治療效果需要依靠血糖控制情況來確定。肝炎患者抗結核治療以后,容易出現肝功能受損,治療方案應兼顧肝功能耐受性。因此,抗結核治療周期需要1年,甚至更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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