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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放療后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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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yī)生
海南省人民醫(yī)院 譚露露 主治醫(yī)師

鼻咽癌放療后的注意事項如下:
1、保護放射野的皮膚,禁用熱水、肥皂、沐浴露洗劑等刺激性液體清洗,避免摩擦、撓抓、在陽光直射下暴曬放射野皮膚;
2、若出現放射野皮膚潰爛,可用阿米卡星等洗劑消炎抗感染治療,也可以用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促進放射野皮膚黏膜的修復治療,合并感染時可以口服或靜脈應用抗生素抗感染治療;
3、要勤漱口,保持口腔以及鼻咽部的衛(wèi)生、清潔,加強鼻咽部沖洗,建議每天沖洗1-2次,至少沖洗到放療后1年;
4、加強張口鍛煉及頸部運動等功能鍛煉,預防張口困難、頸部纖維化、脖子僵硬;
5、放療后3年內盡量避免拔牙,避免引起放射性的骨髓炎,提高機體的免疫力,加強營養(yǎng)支持;
6、要求定期復查,復查為全身檢查,放療結束后1個月要返院復查,放療結束2年內每3個月復查1次,2-5年的每6個月復查1次,5年后每年復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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