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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結核吃多久藥

        參與醫生

        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 周洪順 副主任醫師
        肺結核治療療程要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和既往服藥情況來決定。如果為初治肺結核,在較敏感的情況下一般療程為6個月,即2個月的強化期和4個月的內鞏固期。如果為病變比較廣泛、強化期痰菌陽性的患者則需要適當的延長治療療程。 如果為復治的患者,則要根據既往用藥方案、服藥是否規律、服藥多長時間等決定治療療程,一般為9個月,即3個月的強化期和6個月的鞏固期。如果復治患者出現耐藥情況,要根據耐藥的種類進行確定,比如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即同時耐煙肼和利福平的患者,治療療程需要1.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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