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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婦為什么要做糖耐檢查

        參與醫生

        孕婦是不是孕期糖尿病,需要及時診斷并及時管理,主要是為了防止孕婦及胎兒發生嚴重的并發癥。在妊娠24-28周做糖耐量試驗,目的是看孕婦在妊娠以后的血糖有沒有特大變化。如果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時>10.0mmol/L,服糖后2小時>8.5mmol/L,這期間任何一段異常,都診斷為妊期糖尿病。如果服糖后2小時>10.1mmol/L,則可能診斷為糖尿病合并妊娠,這個意義完全不同。一旦發現孕婦是妊娠期糖尿病,一定要加強管理,目標值是指空腹<5.3mmol/L,餐后1小時<7.8mmol/L,餐后2小時<6.7mmol/L。需要加強管理,使胎兒在一個適宜的血糖環境中生長,避免在高血糖環境中生長。這樣,分娩時孕婦及胎兒的并發癥會比較少,新生兒遠期患高血壓糖尿病的風險也會降低,主要的目的都是使孕婦及胎兒發生遠期并發癥的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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