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機看

        分享

        孕婦糖耐標準范圍

        參與醫生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王山米 主任醫師
        妊娠24-28周進行75g糖耐量試驗,試驗標準是血糖空腹小于5.1mmol/L;服糖后1小時的標準應該小于10mmol/L;2小時的標準應該小于8.5mmol/L。這三個指標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指標大于或等于,就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如果孕婦為高危人群,或醫療機構醫療資源較缺乏,可以先做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可以不做75g糖耐量試驗。如果空腹血糖小于4.4mmol/L,也可以不做75g糖耐量試驗,因為這些人發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很低。如果空腹血糖在4.4-5.1mmol/L,建議繼續做75g糖耐量試驗。
        相關視頻
        主站蜘蛛池模板: 墨竹工卡县| 花莲市| 巴中市| 如东县| 定安县| 开化县| 隆尧县| 大冶市| 万山特区| 香河县| 广宁县| 静宁县| 河北区| 应城市| 勐海县| 山阳县| 富蕴县| 汉阴县| 庆阳市| 兴仁县| 疏附县| 陈巴尔虎旗| 乐清市| 菏泽市| 宜章县| 武汉市| 林西县| 二手房| 三原县| 大邑县| 寻乌县| 天祝| 成武县| 大安市| 施秉县| 扬州市| 青川县| 台北市| 襄汾县| 林甸县| 沁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