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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不能用鹽酸哌替啶治療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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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世紀壇醫院 周蕾 主任醫師

目前國家衛生組織已經禁止鹽酸哌替啶用于癌痛的治療,主要原因如下:1、成癮性:部分患者使用后會產生心理上依賴;2、神經毒性:部分患者出現肌肉抽搐、震顫,甚至出現痙攣;3、心血管損害:包括心肌損害、低血壓等;4、其他損害:會導致患者出現腎臟損害等。鹽酸哌替啶又稱為杜冷丁,臨床上主要用于腫瘤患者的疼痛。杜冷丁是嗎啡類制劑,止疼效果是嗎啡的1/10-1/8,作用時間為2-4個小時。杜冷丁副作用較小,不會產生嗎啡導致的惡心、嘔吐等不良反應,尤其是不會導致明顯的呼吸抑制。目前口服嗎啡制劑已逐漸應用于臨床,使用較方便,血藥濃度相對較穩定,逐漸替代鹽酸哌替啶,成為用于治療晚期腫瘤患者癌痛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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