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機看

        分享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診斷依據

        參與醫生

        山東省立醫院 張曉菁 主任醫師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符合以下兩項中任意一項,即可診斷孕前糖尿病。妊娠前已經確診為糖尿病;妊娠前未行血糖檢查,但首次產檢時明確為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為妊娠24-28周及孕28周后首次就診時行糖耐量試驗,OGTT診斷標準為空腹血糖≥5.1mmol/L、1小時血糖≥10.0mmol/L、2小時血糖≥8.5mmol/L。任何一項異常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相關視頻
        主站蜘蛛池模板: 湘潭市| 扬中市| 北票市| 益阳市| 湘乡市| 贺兰县| 阜宁县| 博罗县| 南宁市| 平远县| 吉首市| 宁强县| 册亨县| 通海县| 驻马店市| 龙南县| 晋州市| 青河县| 冷水江市| 慈溪市| 日喀则市| 秭归县| 略阳县| 东至县| 蓝田县| 安徽省| 东乌| 栾川县| 泾川县| 鹰潭市| 文昌市| 彭阳县| 满洲里市| 珠海市| 绵阳市| 天峨县| 马龙县| 横山县| 江川县| 博白县| 安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