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效力的發揮時間主要取決于藥物的類型、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過程。
一般來說,一些輕度到中度的處方藥可能需要幾天到一周的時間才能開始顯示效果,而一些非處方藥,例如抗焦慮藥、止痛藥或者安眠藥,可能在幾個小時內就能看到效果。例如,溶液劑和顆粒劑通常在10到30分鐘開始起作用,1到2小時達到高峰。膠囊劑和片劑則需要在消化道溶出或崩解、溶出后才能吸收,因此起效時間稍慢一些,大約在30到50分鐘,2到4小時達到高峰。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對藥物的反應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藥物何時開始發揮作用可能因個體差異而異。如果你正在使用任何藥物并對藥物的效果有疑問,建議咨詢醫生或藥劑師以獲得最準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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