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住院的時間并沒有固定的標準,需要根據精神病人的病情以及對治療的敏感程度不同進行判斷,一般為**1-3個月**。
對于急性精神病而言,住院時間一般為1個月,如分離轉換障礙、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等,一般正規(guī)治療1個月可以達到出院要求。
對于慢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癥等,一般需要住院1-3個月時間,病情方可穩(wěn)定。如果病人社會功能明顯減退,日常生活較被動時,在精神康復醫(yī)院一般需要治療更久,可能需要長期藥物治療,長期住院進行調整。
如果為較常見的抑郁癥、焦慮癥等精神心理疾病,也需要根據病情嚴重程度進行判斷。如果為輕到中度抑郁癥病人,需要遵醫(yī)囑使用藥物進行治療,如鹽酸舍曲林、鹽酸氟西汀等,需要2周左右的時間起效,4周時間藥效達到比較明顯的效果,一般需要住院1個月左右,多數可以達到好轉或者治愈的程度。如果為重度抑郁癥,需要做聯合物理治療,如經顱磁刺激、音樂治療、無抽搐電休克等方式進行治療,一般需要1-2個月的時間進行全療程規(guī)范治療。
總的來說,出院時間主要取決于病人的病情以及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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