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的痊愈需要滿足多個標準,包括癥狀的消失、評分的正常、自知力的恢復、社會生活功能的恢復,以及停藥后病情未反復等。
1. 抑郁癥狀消失:包括持續性心情低落、思維遲鈍、言語遲緩、對事物失去興趣、焦慮、飲食睡眠差、全身不適等癥狀的消失。
2. 評分正常:例如,漢密爾頓抑郁量表評分小于7分時提示恢復正常。
3. 自知力有所恢復:患者能夠充分認識到自身病情變化,對疾病有正確客觀的評價,并積極主動配合醫生的治療。
4. 社會生活功能恢復:患者可以正常參加社會活動,進行正常的工作或學習。
5. 停藥后病情未反復:抑郁癥患者往往需要長期服藥,若在醫生指導下停藥后并未再次出現抑郁癥的癥狀,則常提示病情痊愈。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大部分患者在癥狀消失后數月至數年,甚至終生都不再復發,但一小部分患者可能會復發。復發后,患者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心理治療、自我療法或藥物治療等,以幫助其恢復社會功能,提高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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