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首例醫責險賠付協調成功

          發布時間:2015-11-17   來源:中華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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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10月15日開始,東莞市40家公立醫院開始推行醫責險,為醫療糾紛提供了新的調解方式。近日,東莞市人民醫院發生一起醫療糾紛,一名冠心病患者在成功做完手術后突發心率失常死亡,經過調解,最終醫責險賠付5萬元。這是推行醫責險以來首次賠付個案,為醫療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快車道。

        患者家屬索賠百萬

        10月23日,來自四川的劉先生(化名)因冠心病到市人民醫院就診。醫院還是邀請了廣州的專家前來進行會診、手術。手術當天,醫護人員按照預期為劉先生成功完成了手術。但沒有料到,劉先生突發心率失常。盡管迅速實施了搶救,劉先生還是因搶救無效死亡。悲傷的家屬要求醫院說明具體的死因,并要求賠償100萬元。

        經過醫院引導,家屬來到了市醫調委。最終,東莞市醫調委判定市人民醫院“術前預評估風險欠充分”,負有部分責任,雙方談妥由醫責險賠付5萬元。這是從10月15日全市40家公立醫院推行醫責險后,東莞首次協調成功的賠付個案。

        醫療糾紛快速理賠

        “以往患者家屬如果不能盡快拿到賠償金,那調解的變數會陡然增加。今后按照醫調委+醫責險的方式,東莞的醫療糾紛可進入快速理賠通道。”對于院方來說,市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沒想到此事能這么快得到解決。

        據了解,東莞40家公立醫院一年醫責險的保費在1500萬元到1900萬元之間,每家醫院的保費根據門診量、住院人數等因素來浮動。其中,市人民醫院的保費約210萬元。而在此前,對于醫責險,一院方負責人曾向記者坦言,“我們擔心醫責險在實施過程中,是否能及時有效介入?是否能快速理賠,從而減少‘醫鬧’事件的發生?”

        按照新的醫責險賠償機制,如果患方認為醫院做錯了要賠償,先向醫院提出,醫院則通知保險機構。醫療案件統一管理中心接到爭議后一個小時到達現場受理,然后引導雙方到中心溝通,不影響醫療機構管理秩序。得出賠付結果以后,還要求7天以內賠償到患者手上。如果患者不接受醫調委的調解,還可以走法律訴訟途徑。

        市醫調委主任梁玉冰介紹說,目前還有幾單醫療糾紛正在走醫責險理賠的路子,也可望于近期產生結果。這種醫調委+醫責險的路子,將有效提高東莞化解醫療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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