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食亦藥知多少
藥膳里的“藥”是很有講究的。藥膳畢竟是一種膳食,藥膳消費是在用膳而不是服藥。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王志國,曾參與科技部“十一五”重大新藥創制專項研究,對中醫藥養生康復深度鉆研,他肯定地告訴咨詢者:“藥膳必須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進行選材、配伍、制作,并不是藥品與食品的簡單相加。”
以研究亞健康調養與康復見長的世界中醫藥聯合會計算醫學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高鑄燁,這樣說起藥膳的選材:“制作藥膳的藥材和食材都來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動物和礦物。其中的很多物品既有治病作用,又能當作飲食之用,也就是亦食亦藥的藥食同源之品。2002年原衛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有大棗、山藥、山楂、花椒、羅漢果等87種物品;2014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藥食同源物品達到101種。”北京鼓樓中醫院副院長周英武解釋了這些藥食同源物品的入選原則:“具有傳統食用習慣,正常食用未發現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危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
多次向駐華大使等外國友人宣講中國藥膳的中國民間中醫藥研究開發協會中醫養生康復醫療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朱艷,在回答“有藥味的膳食難以下咽”的問題時,說:“制作藥膳需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做到‘藥膳沒有藥味’、‘藥味不露頭’,符合普通膳食‘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