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為,穿山甲的甲鱗被認為是“有名貴的藥用價值”。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上記載:“鱗可治惡瘡、瘋癥、通經、利乳”。穿山甲的肉和麟片都可入藥,主治“不通之癥”。然而這個鱗甲治 “通”癥,據說是和穿山甲擅長打洞有關。經現代化學分析,穿山甲甲鱗成分和指甲并沒有什么不同。
那穿山甲一定很好吃嘍?部分吃過的人表示,穿山甲肉并不好吃!而且作為野生動物,穿山甲攜帶大量寄生蟲和病毒。
一些深度記者還了解到,在非法銷售穿山甲的過程中,人們還給它填加各種“佐料”。什么向穿山甲體內注水、注入米粉糊,甚至還注入刷墻涂料,水泥,只是為了增重賣個好價錢;還有注入興奮劑的, 讓穿山甲賣相好,顯得活潑;運輸時為了保證它們情緒穩定,還會注入鎮定劑。
試想一下,這樣的穿山甲吃下去,不僅不會補,可能還會中毒吧。
然而,迷信“穿山甲大補”的人類,卻已經把穿山甲吃的“山窮水盡”了。由于穿山甲一次只產一仔,很難人工養殖或者圈養,只有少數動物園能成功養殖,貿易中的穿山甲基本來自野外捕獲。而國內的穿山甲種群已經商業性滅絕,國際上非法販賣的穿山甲大部分也是為了滿足亞洲消費者的食用和藥用需求。
面對如此瀕危的穿山甲,請別再吃它們了。不是野生動物的營養價值就更高,也不是它們比別的動物更好吃,讓它們活著比把它吃掉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