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的家庭暴力生活給女方帶來心理和身體上巨大的傷害,女性不僅要懂得維護合法權益,解除婚姻,還要要求給予精神和身體上的傷害進行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有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向法院起訴 可以此向法院提出離婚,在提出離婚的同時,也以家庭暴力
向法院起訴 可以此向法院提出離婚,在提出離婚的同時,也以家庭暴力的侵權行為向對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我國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在家庭暴力發生時,您應該及時報警,進行驗傷,以收集對方過錯的證據。 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訴離婚,可以聘請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出謀劃策,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使自己走出傷害走出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