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視網膜病變,臨床上簡稱ROP (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是發生于未成熟或低體重兒的一種增殖性視網膜病變。早產或低體重出生兒出生時由于視網膜血管發育不完全,在隨后的生長發育過程中未完全血管化的視網膜出現新生血管以及纖維增殖等一系列病變,最終導致視網膜脫離、視力喪失。ROP是嚴重的致盲眼病,在發達國家是首要的兒童致盲眼病,在我國雖然尚無流行病學的統計結果,但也是兒童致盲的重要眼病。隨著我國早產兒護理技術的極大提高,極低體重兒的成活率越來越高,ROP發病率也隨之增加。但是如果能做到早期發現、及時治療,ROP是完全可以防治的疾病。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眼科馮學峰
ROP發病的主要原因是早產和低體重出生,體重越低發生ROP的風險越高。出生體重小于1251g,ROP的發生率是68.5%;而體重低于1000g時,81.6%的早產兒會發生ROP。出生后不規范的吸氧是ROP發生的另一個危險因素。長時間、高濃度吸氧能明顯增加ROP的發生率。2004年我國衛生部頒布了早產兒治療用氧和ROP防治指南,指南明確早產兒臨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現,在吸入空氣時,動脈氧分壓(PaO2)<50 mmHg或經皮氧飽和度(TcSO2) <85%時需要吸氧,吸氧治療的目標是維持PaO2 50~80mmHg,或TcSO2 90%~95%。
早期發現ROP有賴于規范的篩查。目前我國ROP篩查指南的標準是:出生體重小于2000g、孕周小于34周的早產兒或低體重兒。符合篩查的早產兒初次篩查的時間是出生后4周到6周,以后每1周或2周復查,直至視網膜血管發育完全。篩查需要由經過專門培訓的眼科醫師來完成。篩查手段包括Retcam數字廣角照相系統和間接檢眼鏡檢查, 前者在散大瞳孔時可以顯示130°范圍的視網膜,不容易遺漏病變,但缺點是周邊圖像模糊,對周邊視網膜病變顯示不好;間接檢眼鏡在鞏膜頂壓下可以很好的觀察周邊視網膜病變,所以兩種檢查方法有互補作用,聯合使用可以提高ROP的檢出率,降低漏診和誤診率。一旦篩查發現有ROP臨床表現時,需要根據病情縮短篩查時間,病情達到治療標準時需要及時治療。
1984年國際ROP協會發表了ROP的國際臨床分類,將ROP臨床表現分為5期:1期: 在視網膜血管區與無血管區之間出現分界線;2期: 分界線發展成嵴樣改變;3期: 嵴上發生突出于視網膜的纖維血管組織; 4期: 由于嵴上纖維血管組織牽拉發生不完全視網膜脫離;5期: 發生全視網膜脫離。如果伴發視網膜血管尤其是后極部視網膜血管高度迂曲和擴張又稱作附加病變(Plus disease)。 附加病變的出現意味著ROP病情嚴重、發展迅速。
如果篩查發現ROP達到2期或3期并伴有附加病變時,需要及時行視網膜激光光凝治療。充分光凝視網膜無血管區,光凝斑要求密集排列。激光治療后需要繼續每周觀察,直至ROP消退。
如果附加病變嚴重,病程進展快的病例,包括一少部分激進型ROP(APROP),目前臨床上還有眼用的抗新生血管生長因子抗體(Lucentis)可供選擇治療。目前觀察到眼內注射0.025ml(0.25mg)Lucentis,治療效果明顯,相對安全。但治療后還需要長期隨訪觀察,一些病例還需要聯合視網膜激光光凝治療。
在臨床工作中,我們經常碰到轉診來的ROP患兒,ROP已經發展到4期或5期,即發生了視網膜脫離,甚或瞳孔區出現了白色反光,完全錯過了最佳ROP治療時機。這些患兒一部分是由于基層新生兒科醫師缺乏相關的知識沒有告知家屬需要早期篩查;另一部分是患兒家屬自認為患兒太小,沒有遵醫囑及時進行篩查,待患兒出現白瞳癥時才就醫。ROP一旦發展到5期視網膜脫離,即使手術治療,不良解剖或不良視力預后達50%-70%以上。所以需要強調各級醫師一定要重視ROP的規范篩查和診療常規,并且有責任給早產兒家屬清晰交待早期篩查ROP的重要性,充分強調ROP發生的嚴重后果,避免因ROP所導致的悲劇性的兒童盲目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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