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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結腸癌Ⅱ期不需要進行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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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張浩波 副主任醫師

正規的結腸癌的治療其實是以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療、中醫藥治療等。手術以后一般根據手術的標本,根據TNM分期,也就是腫瘤浸潤的深度、淋巴結轉移情況,還有遠處轉移情況評分,分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一般發現Ⅲ期建議術后要化療。Ⅱ期沒高危因素,不需要化療,需要化療也要根據臨床試驗才決定是不是化療。舉例100個病人都是Ⅲ期分兩組,一組不化療,一組進行化療,經過幾年隨訪發現,經過化療的Ⅲ期患者,生存能延長,復發率降低。此時得出結論,Ⅲ期需要化療,但Ⅱ期患者即使化療,化療不化療這兩種患者術后生存都沒什么影響。需不需要化療一般醫學上根據臨床試驗決定得出結論,不是理論上。所以經過不同時期大量臨床試驗,總結發現Ⅱ期患者經化療以后不能臨床獲益,目前得出結論不需要化療。當然按期分還要細分,有沒有高危因素。如果Ⅱ期患者發現腫塊,雖然沒有淋巴結轉移,但是腫塊繞腸壁一圈,而且細胞的惡性程度比較高或手術后清掃淋巴結少于11、12枚,對有高危因素的Ⅱ期患者,還是建議進行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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