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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癥再思考

        2017-12-28 14:44 閱讀:7093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精神分裂癥這一影響大約1%人口的慢性、致殘性疾病?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研究,此病病因仍未明了,較少證據表明現有的治療方法、尤其是藥物治療,對多數精神分裂癥患者的長期結局有實質性的改善。假如我們將此病看做是一種在后期出現精神障礙,而在早期有可能被干預的神經發育障礙來處理,當前這種不滿意的結局狀況也許會有所改善,也許在未來20年將給此病的預防與治療帶來新的希望。

        精神分裂癥的神經發育障礙假說認為,該疾病起始于圍生期,在青春后期或成年早期出現的精神病表現不是疾病發作的開始,而是疾病的中后期的表現。根據這一假說,我們可以將精神分裂癥的病程(疾病軌跡)分為以下四個時期。

        ①危險期:可以覺察的缺陷出現之前的時期。個體具有遺傳易感素質和不良環境暴露史,一般沒有或僅有輕度認知缺陷,可以通過個體的家族史以及遺傳學相關事件來發現。

        ②前驅期:明顯精神癥狀出現前期。個體可以表現認知、行為異常,社交缺陷,學業和社會功能的改變。通過前驅期癥狀定式晤談問卷(SIPS)、認知評估及腦影像檢查可以識別此類個體,可以提供認知訓練、家庭支持和補充不飽和脂肪酸等干預措施。

        ③精神病期:表現明顯的精神活動異常和急性的功能喪失。對此類患者可以提供藥物和心理社會干預等手段。

        ④慢性殘疾期:以慢性功能殘疾、陰性癥狀、軀體并發癥為特征,部分患者可能需要長期封閉式住院照料。可以提供藥物、心理社會干預及康復服務。

        目前,對于該病的診斷主要基于患者的癥狀和體征,而治療則主要是關注精神癥狀的控制。現代腦影像和神經認知檢測等技術的開發應用,疾病生物學標記的發現及對細微臨床特征的確認,使我們有可能對處于疾病第一、二期的患者予以識別,使我們對該病的早期診斷(第一、二期)和認知缺陷的早期治療成為可能。其最終目標是在基于對個體危險因素了解的基礎上發展個體化的治療措施來治愈疾病并防止復發。

        在臨床實踐中這意味著有必要對可疑的高危個體進行完整的危險因素評估,包括遺傳和環境因素、認知功能、易感性的生理基礎等,以識別危險期;確定能防止疾病從一、二期發展到第三、四期的有效干預手段。同時也要動員全社會力量確保處于不同疾病期的精神分裂癥患者能獲得綜合性的干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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