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醫院自愿給予張先生經濟補償8000元,此意思表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予以準許。最終,法院判決某醫院補償張先生8000元,案件受理費1874元由張先生負擔,算下來,張先生只得到了6126元的補償。
律師這樣說
醫療欺詐舉證難 應從醫療過錯入手
對此,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醫院法律事務部主任龔擁軍律師告訴記者,以他的經驗來看,醫院對患者夸大療效的情況在現實中是大量存在的,但患者如果主張醫療欺詐,往往很難舉證,因為醫生就是嘴上那么一說,并不會形成白紙黑字,而患者一般也不會想到錄音,即使錄了音,醫院也可以錄音不能反映全面情況來辯解。
類似魏則西這樣的案例,如果決定起訴,還是應當從醫療過錯入手。從魏則西案例的情況來看,醫院對他進行的所謂“免疫療法”根本不在衛生部的診療規范里,也就是說這種療法是不能應用于臨床的,只能作為一種免費的實驗性項目,而且還應當經過批準才行,院方未經批準應用于臨床,還進行高額收費,毫無疑問是有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