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一個新人或者新組合被公司看中訓練2到3年再推出是很正常的事情。不過這個過程并不免費。自進入公司那一刻起,藝人的吃住行全部是由公司買單,但所有的花費最后都會算在藝人身上。據韓國業界人士透露,很多經紀公司將營運成本(工作人員、服裝、化妝等)都攤給藝人,所以很多藝人即便合約簽過10年,到最后都沒有錢。而公司為了保證成本回收,一旦確定新人的出道風格,都不會做大的變更。韓國經紀公司與藝人之間的合同一般都在10年左右(中小型公司是5-8年),據業內人士透露,東方神起與SM的經紀合同,竟然達13年之久。
經紀公司與明星一般都是“三七”或“四六”分配明星的收入,但隨著經紀公司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目前出現經紀公司甘愿與大牌明星簽虧本協議,以此增加自己公司的知名度。但是在這種短視行為下,為保持收支平衡,這些經紀公司與新人或是沒有太大名氣的明星簽訂協議的時候會提出極為苛刻的條款,這對于整個韓國的娛樂圈造成無可挽回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