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將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記者了解到,巧家縣仁安醫院是昭通市最大的一家民營醫院。2004年,通過招商引資入駐巧家。目前該院有開放病床300多張,職工300多人,設有兒科、產科、婦科等臨床科室,是目前巧家縣開展診療科目最多的醫療機構,現正在申報國家二級甲等醫院。
針對死者家屬提出的疑問,2月25日上午,記者來到巧家縣仁安醫院,該醫黨支部書記、分管醫療事故調解的負責人張發才接受了采訪。
據張發才介紹,陳正彪的兒子在醫院不幸死亡,我們理解家屬的心情。至于家屬提出病例上日期的書寫錯誤等,這不是關鍵,只不過是醫護人員在書寫時的疏忽,不是孩子的死亡原因。孩子死亡原因的關鍵,應該是病例上的用藥和用藥的劑量等。對于家屬提出的醫生篡改病例問題,張發才說,“篡改病例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誰會冒著這個風險去改,我認為不可能。”
對于醫院人員用云南寶山電話通知家屬這一疑問,張發才解釋,醫院招聘的醫護人員來自全國各地,用歸屬地不在昭通的電話通知家屬,也可能是某個醫生或者護士用手機打的,我們一定會查出是誰打的電話。而兒科主任萬紅成為何一直不出面,張說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為防止患者家屬對醫護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張表示,既然自己作為院方負責人已經出面參加座談和調解,就代表了醫院的態度,不需要由醫生出面。
對家屬提出沒有看到孩子的兩次病危通知書問題,張發才說兩次都是院方口頭告知家屬的,由于家屬拒簽,醫院已盡到告知義務。
“根據云南省關于醫療事故調解的相關規定,如果屬于醫患和解賠償的,只能在10萬元以下進行,我們是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的。”張發才表示,對陳正彪孩子的死亡問題,醫院的愿望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司法程序,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等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醫院該承擔多少責任就承擔多少責任,這樣,也好給醫院一個清白,給家屬一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