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或腹透均為清除體內代謝毒性產物的方法,同時也增加了組織蛋白及各種營養素的丟失。膳食營養補充應結合透析方法、次數、透析時間、消耗程度及病隋而定。
適用癥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膳食原則
1.血液透析
(1)蛋白質:凡進行定期血液透析的病人每13 至少攝人50g 蛋白質。若每周進行30 小時血液透析時,膳食中蛋白質可不予限量,其中優質蛋白質應占50%以上。蛋白質應少食多餐,不可集中1―2 餐食用。 鄭州人民醫院體檢科陳濤
(2)能量:供給按126~146kJ/(kg?d)[30~35kcal/(kg?d)],凡超重及體重不足者,應結合具體情況減少或增加能量。
(3)鈉和鉀:鈉一般限制在1500~2000mg/d。少尿時應嚴格控制鈉鹽的攝入。每日鉀攝入量為2000mg,還應根據病情變化補鉀。糖尿病腎病患者透析時,更要慎重控制鉀攝人量。當尿量大于1000ml時,不需再限鉀。
(4)鈣和磷:應結合血液檢驗結果調整,必要時可適量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 以預防血磷過高。
(5)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腎衰病人常伴有高甘油三酯血癥和高血糖,所以脂肪的攝人量不宜過高,脂肪占總能量不超過30%,并避免攝人過多的含單糖食品。
(6)維生素:除膳食中攝人外,還應口服維生素制劑,如維生素B 族、葉酸等。
(7)水分:一般每日不少于1000ml,或按前一日尿量再加500ml。
2.腹膜透析
(1) 蛋白質1.2~1.5g/(kg?d),優質蛋白質占60%~70%。
(2)能量每日146~188kJ(35~45kcal/kg)。
(3)鈉和鉀 鈉每天攝入量2000~3000mg;鉀每天攝入量2000~3000mg,亦可結合血液檢驗結果調整用量。碳水化合物、脂肪、維生素、鈣、磷及水分與血液透析相同。
食物選擇
1.可用的食物 蛋、奶、瘦肉、谷類、蔬菜類、結合病情決定供給量。
2.慎用的食物 食鹽、果汁及含鉀豐富的蔬菜和水果;
3.忌用的食物 動物脂肪、帶刺激性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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