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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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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立同德醫院 韓芳 主任醫師

慢性心衰的嚴重程度以紐約心臟協會分級表示,Ⅰ級是日常活動沒有心衰癥狀;Ⅱ級是日?;顒映霈F乏力、呼吸困難等表現;Ⅲ級是低于正?;顒訒r出現乏力、呼吸困難;Ⅳ級是在休息,坐著或者臥床時出現乏力、呼吸困難、端坐呼吸等。
隨著人口老齡化,心血管疾病發生率明顯上升,慢性心衰是心血管疾病中主要的死亡原因,心衰分為左心衰與右心衰,也有混合性心肌衰竭,即全心衰。臨床上以左心衰竭更為常見。慢性心衰診治必須綜合病人病史、臨床癥狀、體征以及相關輔助檢查,才能做出全面診斷。
診斷標準主要考慮心血管病發病有無冠心病,有無高血壓等基礎心臟疾病的病史,有無休息或者運動時出現呼吸困難、乏力、下肢水腫等癥狀,有無心動過速、呼吸急促、肺部啰音、胸腔積液,頸靜脈壓力增高,肝腫大等體征,檢查提示心臟擴大,操作第三心音,心臟雜音,超聲心動圖顯示異常,利鈉肽水平增高等。心臟結構與功能異常,存在收縮性心力衰竭或者舒張性心衰的特征,可以作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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