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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需要吃幾年托瑞米芬
- 乳腺癌需要吃幾年托瑞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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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空軍軍醫大學西京醫院 魏洪亮 主治醫師

托瑞米芬適用于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患者,服用時間通常是5-10年,但具體時間要分情況討論。從乳腺癌治療的角度,托瑞米芬說明書上雖然寫的是治療晚期乳腺癌患者,但實際上是由于說明書的更新不足,目前在乳腺腫瘤學這本書,以及中國抗癌協會的指南中,均已明確指出托瑞米芬可以替代他莫昔芬,作為絕經前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輔助治療,即托瑞米芬可以應用于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過程中。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過程中,托瑞米芬或者是他莫昔芬等內分泌治療藥物的推薦使用年限原本是5年。但由于近幾年的循證醫學證據進展,或者是臨床試驗數據進展,說明托瑞米芬在早期乳腺癌的治療過程中,延長時間到7-10年能增加內分泌治療的療效,從而進一步降低乳腺癌早期的復發風險。在托瑞米芬的服用過程中,如果患者從絕經前的狀態,切換為絕經后的狀態,可以將托瑞米芬切換為芳香化酶抑制劑,能提升內分泌治療整體方案的療效,但絕經需要仔細判斷,并不是不來例假便是絕經。絕經有嚴格的標準,包括年齡>60歲即可判定絕經,或者是進行卵巢功能的抑制,可以將雙側卵巢切除,或者是打肚皮針的方式等均可判定為絕經,以及進行托瑞米芬、他莫昔芬的治療期間,在沒有其他干擾因素的情況下,經過激素水平的檢測已達到絕經標準,即可判斷為絕經,而單純不來例假叫停經,不能進行托瑞米芬向芳香化酶抑制劑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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