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表在開放獲取期刊《貧困所致傳染病》上的一則研究顯示,我國急需提高全民醫療來降低低收入肺結核病人的災難性衛生支出,且擴大全民醫療的覆蓋范圍可以減少收到災難性衛生支出的人數。
災難性衛生支出,指的是當醫療自付部分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后,導致犧牲生活必需品支出,例如住房、食物和衣著。結核病治療中的自付部分包括診斷和治療,以及包括交通等在內的非醫療費用。
該研究是來自中國疾控中心的黃飛與山東大學的孫強等研究人員做出的,涉及747例結核病人。他們發現,相當一部分家庭正在經歷災難性衛生支出,占所有研究對象的66.8%。中國的結核病人數量位居世界第二,僅排在印度之后。經歷災難性衛生支出的比例在最貧困的家庭中發生率最高,為95%,而最富裕家庭中經歷災難性衛生支出的比例為43%。
在這項研究中,災難性衛生支出的測定方法是使用兩個最常見的閾值:10%的家庭總收入與40%非食品類支出,非食品類支出指的是一個家庭在滿足了其食品需求后剩余的有效收入。
這項研究首次通過審視結核病治療帶來的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發生率、發生強度及原因,調查結核病治療常常帶來的對于個人和家庭的災難性經濟影響。
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發生率描述的是衛生支出比例超過兩個閾值的比例,66.8%的家庭衛生支出超過家庭總收入的10%,54.7%的家庭衛生支出超過40%的非食品類支出。
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發生強度指的是每個家庭的衛生支出超過閾值的比例。平均而言,衛生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41%,占非食品類指出的52%。和發生率一樣,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發生強度也是在低收入家庭中最高。
研究者指出了幾個顯著增加災難性衛生支出的因素,包括失業、年老以及患者收入。當家庭中有收入的人數較少(少于4人)時,或者家庭領取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時,遭遇災難性衛生支出的幾率會增加。
此項研究的數據是2013年到2014年間,在中國3個城市中的中國政府與蓋茨基金會合作實施的結核病預防控制項目二期基線調查中采集的。結核病患者征募的方法使用了整群抽樣法――每個城市中選擇了三個區,每個區中選擇了三個鎮或者街道,每組中隨機選擇了30例結核病患者,總共是747位患者。
所有的患者均接受了面對面的訪談,使用了一份標準化的問卷,收集了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支出、醫療服務開支和非醫療費用(例如交通費)的信息。
家庭年收入與食品和醫療支出的信息來自患者的自我報告,可能會出現再認偏向。由于樣本只限于從定點藥房和醫院中尋求醫療服務的結核病患者,排除了那些由于經濟上的障礙不就醫的患者,所以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發生率和發生強度都有可能被低估了。
研究者認為,需要擴大免費醫療覆蓋的范疇,例如包括交通費用和補充類藥物,以及提高報銷率和增加全民醫保覆蓋的人數,來減少中國遭受災難性衛生支出的人數。由于結核病在15歲到54歲人群中最為普遍,而這個年齡段的人是人口中生產力最旺盛那一部分,這些舉措也可能會產生積極的經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