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需要錢,污染的錢誰出是難題
中國環境修復網執行主編高勝達說,“這些搬遷、破產的大多是國有、集體企業,若追責還是追到國家的頭上;有的地塊甚至轉手了好幾道,責任鑒定十分困難;有的已經破產,已無支付能力。”
搬遷企業往往是落后產能,經濟效益原本就不好;另外,他們本不愿搬遷,更無動力支付昂貴的修復費用。
埋單自然落到政府頭上。然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顯然不高。一位要求匿名的專家接受媒體采訪時說,2011年11月他參加蘇州市首例由政府財政支付修復資金的地塊招標評標活動。在這次招標方案的設置中,技術值只占40%,商務值占60%,所謂商務值就包含修復價格等因素。
“我們(評標專家)都認為招標方案中,技術值應該占80%才科學。否則你技術值雖低,但只要綜合評分第一,就能拿到工程。結果必然是誰的價格最低誰中標。”他說。
“毒地”治理需要重金投入,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成為我國第一個由國務院批復的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方案,總投資達595億元。而據湖南省有關部門預測,治理要達到預期效果,長期投入超過4000億元。
記者了解到,被稱為“亞洲第一雄黃礦”的湖南石門雄黃礦周邊8000畝砷污染農田修復,當地政府給國家有關部門上報方案的預估投資額就高達13億多元。一些業內人士表示,修復成本如此高昂,對一些相對貧困的地區來說,無異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土地修復過程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