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人社部發言人李忠就曾表示,要把醫保藥品目錄調整作為今年重點工作,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醫保用藥管理辦法,并逐步建立規范的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即醫保支付價的制定。
但很明顯,此次醫保目錄調整又“爽約”了。醫保目錄的調整可謂是牽一發動全身。遲遲未動也有醫保資金償付壓力的問題。據悉,目前醫保基金支出的增長速度已經顯著快于收入的增長速度。多種因素導致醫保七年不斷跳票。
雖然如此,還是沒能減弱人們對它的關切程度。因為藥品的醫保身份顯得越來越重要,甚至成為了決定藥品含金量和發展潛力的一張護身符。
據了解,《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由國家人社部門負責編制,以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用藥需求和適應醫藥科技進步的客觀需要,是參保人員報銷藥費的主要依據。公開資料顯示,我國共出臺過三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分別是2000年、2004年和2009年版,其中2004年藥品總量新增323種,2009年藥品總量新增34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