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端午節即將到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近期公布的201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中表示2015年5月至6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端午節食品專項監督抽檢。截至目前,共抽檢粽子產品434批次,涉及99家生產企業,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本次監督抽檢采取交叉抽檢,采樣地點包括超市、商場、批發市場、食品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過氧化值、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近18項指標。
雖然截止目前并未發現不合格產品,但食藥監總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并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貯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時,應特別注意4個方面:
一是購買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二是保存時按照標簽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標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裝粽子注意適量購買,避免粽子久放變質。生熟粽子分開貯存,打開的粽子存放在室溫下不得超過2小時。
三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時應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熱時要加熱至中心溫度達75攝氏度及以上,且不應重復加熱超過1次。
四是食用粽子前要徹底清洗雙手,并不要食用餡料已發酸、發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此外,食藥監總局提示,消費者如果在端午期間發現購買的粽子和生產經營粽子的單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