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究竟是什么在起作用
究竟父母離婚事件本身,是否是影響兒童發展的唯一因素?有研究者發現:
父母離婚后包括孩子在內的新建立的家庭生活環境,才是最重要的因素。
父母離婚后,對孩子不出四種命運:
1,父母不再結婚,孩子歸屬于父親,如此就是父親歸屬下的單親教養環境;
2,父母不在結婚,孩子歸屬于母親,如此就是母親歸屬下的單親教養環境;
3,父母再婚,孩子歸于父親,如此就形成了孩子家有繼母,外有生母的環境;
4,父母再婚,孩子歸于母親,如此就形成了孩子家有繼父,外有生父的環境。
上述四種環境下生長的孩子,命運將不會相同,唯一可以希望的是,父母離婚后,能繼續為孩子創造一個適合生長的環境。當然這有很多困難。
其一,父母沒有再婚,因為孩子的撫養費,探視權等問題,還會繼續引起爭執和矛盾,孩子有時就不能避免成為爭斗,攻擊的武器,就不易建立良好的單親撫養環境。
其二,父母再婚,繼父,繼母的關系,在加上還可能出現的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關系,或者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弟姐妹關系。使孩子很難良好適應。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心理發育一定是有影響的。但是就影響而言,離婚本身并不是唯一因素,離婚后如何安排孩子的生活,才是最關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