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安徽、浙江、陜西四個醫療服務大省相繼提出:鼓勵或要求在有地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將點數法與預算總額管理、按病種付費等相結合,逐步使用區域(或一定范圍內)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代替具體醫療機構總額控制。
6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中首次確立“用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替代醫療機構總額控制”。從9月6日遼寧首次明確到10月16日陜西省發聲,遼寧、安徽、浙江、陜西四省都是在《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中,提出上述重大變化。
據悉,此前重慶市江津區已在全國率先試點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改變了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各定點醫院背靠背談判或行政分配醫保額度的方式,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代表在參與(醫保支付)指標分配時,都很積極主動。從按病種付費,到用區域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替代具體醫院總額控制,都迎合了國務院明確提出的,未來基本醫療保險的監管重點,將“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
“點數法”是此輪醫保支付改革中的新概念。按照改革部署,采取點數法的地區,再確定本區域(或一定范圍內)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指標后,不再細化明確各醫療機構的總額控制指標,而是將項目、病種、床日等各種醫療服務的價值以一定點數體現,年底根據各醫療機構所提供服務的總點數以及地區醫保基金支出預算指標,得出每個點的實際價值,按照各醫療機構實際點數付費,促進醫療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有序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