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進一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提出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鼓勵各地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2017年底,各地選擇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全省范圍內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改革內容方面,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
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日間手術可按病種付費;
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
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
診療技術成熟的疾病按病種付費
《實施意見》提出,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統一疾病分類編碼,明確臨床路徑。在全省實行統一的疾病分類編碼(ICD-10)、手術與操作編碼系統,明確病歷及病案首頁書寫規范,加快分級制定完善符合基本醫療需求的臨床路徑等行業技術標準、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為推行按病種付費打下良好基礎。
科學確定具體病種,分級測算病種醫療費用。原則上對臨床路徑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穩步擴大按病種付費范圍,將可在門診開展的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病種付費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