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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診斷依據
-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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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 王美霞 主任醫師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是由于各種病因,導致肺泡內皮細胞和肺毛細血管上皮細胞通透性增高,導致肺水腫的臨床綜合征。所以診斷依據有高危因素即致病因素,可以是肺內原因,也可是肺外原因。肺外原因如休克、創傷、大手術,甚至大量輸血、輸液;肺內原因如肺部損傷、肺部感染。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是急性起病,常在急性損傷后1周內發病。臨床表現為呼吸頻速、胸憋氣短、呼吸困難、難以糾正的低氧血癥。影像學上可以有兩肺斑片狀滲出,甚至融合成片,化驗檢查血氣分析可以有低氧血癥。另外氧合指數會有變化,如氧合指數為200-300mmHg,即為輕度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如果氧合指數<100mmHg,即為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如果氧合指數為100-200mmHg,即為中度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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